# 客满房非房收入平台｜异业联盟业务方案

版本日期：2026 年 10 月 1 日。

本文件是产品和研发方案，尚未在当前 V6 原型或真实系统中实施。文中的状态、按钮、规则和数据结构是开发目标，不表示已建立真实联盟、已核销、已付款或已分账。商业费率、奖励、资金承担方和退款条件均须配置确认，不沿用硬件演示比例。

## 1. 业务定义：酒店和周边商家相互提供客源

异业联盟的第一阶段解决三件事：酒店给外部商家带客，外部商家给酒店带商机，酒店之间共享承接不了的需求。

| 流程 | 示例 | 成交/售卖主体 | 履约与核销 | 酒店获得什么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酒店 → 外部商户消费 | 餐饮到店券、附近景区门票、亲子体验、出行/旅拍预约等商家自行承接的产品 | 对外提供产品的联盟商户 | 联盟商户核销并履约 | 符合规则的直接推荐收益，不把商户全部营业额当作酒店收入 |
| 外部商户 → 酒店商机 | 企业会议、团队住宿、宴会需求，或可直接预订的客房产品 | 最终承接的酒店 | 酒店报价、客户确认、支付及履约 | 酒店大消费收入；关联客房单独核算；联盟伙伴取得约定直接推荐费 |
| 酒店 A → 酒店 B | A 满房或会议场地不足，将未支付需求共享给 B | 客户最终确认的 B 酒店 | B 酒店履约 | A 的直接转介收益；B 的成交收入；原来源和当前承接分别保留 |

“外部商户消费”是客人前往商户场所消费，属于新增的“异业联盟”业务类型。它不等于现有“技师进入酒店提供上门按摩”的到店服务，也不改变现有“酒店售卖、商户供货配送”的普通商品模式。

第一阶段可先选择少量能清楚展示产品、核销和退款规则的联盟商户。复杂套餐、跨多家履约、联盟储值/积分通兑和多级代理不在首期范围。

## 2. 三层关系，不能合并为一个“上级”字段

1. **合作关系**：服务商招募联盟商户；酒店与哪些商户互推；适用城市、门店、日期与产品。
2. **获客归因**：哪一家机构、哪名授权员工、哪个点位/推广码直接带来这次订单或商机。
3. **交易责任**：哪家机构售卖、收款、履约、处理售后、支付推荐费用。

服务商招募了商户，不代表服务商是每一笔消费的直接推荐人；当前值班员工不自动成为订单推荐人。交易操作员、获客员工、售卖机构和履约员工必须分别记录。

## 3. 加入联盟的业务流程

### 3.1 服务商拓展联盟商户

资源公海记录线索 → 电话/拜访跟进 → 直接添加或发送联盟邀请码 → 商户完善资料 → 明确服务范围、产品、核销点、退款责任和结算方案 → 平台审核 → 与酒店建立合作关系 → 产品进入该酒店的可选联盟目录 → 酒店选品发布。

公海拨号不等于已合作，资料登记不等于已上架，已上架也不代表产生收益。新增商户仍归入现有组织和员工体系，但“联盟商户”作为经营能力单独授权；它不会自动获得酒店房内配送、按摩派工或设备维修权限。

### 3.2 酒店选择合作商品

酒店店长查看所在区域可合作商品 → 查看售价、规则、商户、推荐收益规则 → 选择上架 → 生成本店推广入口 → 布置到房内驿呼百应、前台物料和酒店员工推广页。

首期采用商户统一售价，酒店选择是否推广；需要酒店可调价时作为独立授权能力，明确差额如何分配并保存价格版本，不能直接借用酒店普通商品调价权限。

### 3.3 商户反向推荐酒店

商户查看合作酒店 → 推荐会议/团队等需求或分享酒店产品 → 客户独立提交需求/下单 → 平台匹配 → 酒店承接与报价 → 客户确认 → 支付和履约 → 按原始推荐记录结算。

首期优先复用已有会议和团队商机，不要求立即打通 PMS/OTA 实时客房库存。直接订房若缺少可靠房态/房价接口，使用“提交住宿需求 → 酒店确认报价”的方式；不可展示为已确认实时预订。

## 4. 酒店向外部商户带客：订单闭环

`酒店推广码/驿呼百应联盟入口 → 商户产品详情 → 客户下单 → 支付确认 → 生成待核销权益 → 到店核销 → 服务完成/到期处理 → 售后条件满足 → 可结算 → 对账与支付推荐费`

### 4.1 用户端必须展示

- 实际售卖商户、消费门店、地址和联系入口；
- 适用日期、是否预约、人数/次数、加价条件及不可用时段；
- 价格、有效期、可否退款及其条件；
- 订单与核销凭证、预约信息、退款/售后入口；
- 需要离开酒店前往商户消费的明确提示。

酒店只推荐，不为外部商户代核销。用户页面不能把这类产品写成“酒店提供的按摩/餐饮服务”，酒店订单页也不能出现此类券的核销按钮。

### 4.2 状态拆分

| 对象 | 建议状态 | 关键规则 |
|---|---|---|
| 交易订单 | 待支付、已支付、已取消、履约中、已完成、售后中、已退款、已关闭 | 用户确认与支付事实分离；重复支付回调不重复生成权益 |
| 消费权益/券 | 未生效、待预约、待核销、已核销、已作废、已过期 | 核销需校验指定商户/门店、有效期、次数、付款和售后状态 |
| 预约 | 待确认、已确认、已改期、已取消、已到店 | 预约成功不等于核销，核销不总等于服务已完成 |
| 推荐收益 | 预估、履约冻结、售后冻结、可结算、结算中、已结算、已冲正 | 支付后仍可能退款；不以预估金额冒充可提现 |

对于核销即交付完成的简单单次产品，可以配置“核销同时确认完成”。对于先核销再服务的产品，核销后还需商户完成履约；该规则按产品版本保存，不能全平台一刀切。

### 4.3 核销责任与异常

- 商户老板授权核销员工；每笔核销记录真实员工、门店、时间、终端和订单。
- 首期单券单次核销；通过扫码或手输受控凭证操作；重复核销返回原结果。
- 非指定门店、未付款、过期、已退款或退款冻结中的券拒绝核销。
- 退款与核销并发时只能一方完成有效状态变更，另一方得到明确提示。
- 误核销进入审批撤销，不允许普通员工直接删除核销记录。
- 商户拒绝履约、临时闭店、预约失败、价格争议、券过期都有售后入口和责任方。

## 5. 商户给酒店带商机：复用现有三来源模型

现有会议/团队/协议单位商机的来源分类仍为“酒店共享、服务商上传、获客工具上传”。新增联盟不随意覆盖或改名这三个来源。

| 提交路径 | 原始来源分类 | 额外保留的归因 |
|---|---|---|
| 酒店共享原有需求给合作酒店 | 酒店共享 | 共享酒店、员工、联盟关系和共享事件 |
| 服务商员工代为上传合法获得的需求 | 服务商上传 | 上传服务商、员工、线索提供联盟商户与客户授权记录 |
| 客户从商户联盟码提交；商户使用联盟推荐工具上传 | 获客工具上传 | 具体工具“联盟推荐工具”、直接推荐商户/员工、推广码、上传身份 |
| 趣会议用户从联盟码进入后发布 | 获客工具上传 | 具体工具“趣会议”、联盟推荐来源和原始推广码 |

商户上传联系人前须确认有向酒店分享该需求和联系方式的授权；尚未承接时可先显示脱敏需求，承接后按权限提供必要联系方式。上传人不替代客户确认酒店报价。

### 商机状态

`草稿 → 已提交 → 待审核/去重 → 可承接 → 酒店已抢单/认领 → 已报价 → 客户已确认 → 转正式订单 → 已支付 → 履约 → 已完成`

取消、无效、重复、无人承接和报价超时为独立分支。抢单不产生推荐费，报价不产生收入，协议单位资源被认领也不产生收入。推荐费只能来自后续关联的有效成交订单。

同一客户需求可以有多个跟进事件，但只有一个有效直接推荐归因；去重发现已有商机时保留证据、按事先约定规则处理争议。不能因为新员工再次上传就覆盖原推荐人。

## 6. 酒店之间甩单：保留现有限制

酒店 A 无法承接 → 取得客户同意 → 共享/转介给匹配酒店 → 酒店 B 确认能力并报价 → 客户确认 B 方案 → B 成为当前承接酒店 → 支付和履约 → 按转介规则结算。

首期仍只处理未支付、未开始履约的一跳转介。已支付订单涉及退款和责任变更，先进入人工售后处理，不开放一键迁移。

原始来源酒店、原上传人、转介酒店、当前承接酒店分别记录。A 已分享不代表 B 已成交；不能在 A、B 两家同时累计同一笔酒店营业收入。A 的推荐收益与 B 的成交收入分开记录。

## 7. 联盟分账与推荐奖励

### 7.1 三种金额分开

1. **订单成交金额**：用户实际支付、退款和净交易额。
2. **交易分账**：按合同版本确定售卖/履约方、酒店场景推荐、服务商服务费、平台费用等。多方分账不代表多层推荐链。
3. **拓盟激活奖励**：直接推荐一家有效商户/酒店并满足首单等条件的奖励，来自独立营销预算，独立审批，不重复算入交易分账。

只保留直接推荐：酒店 A 推荐客人给商户 B，可以获取该笔订单的约定推荐收益；A 上面的其他酒店不因此继续抽佣。服务商按合同提供运营服务取得服务费时，需记录实际服务关系和规则，不能借服务商层级生成无限返佣链。

### 7.2 计提和冲正

`下单时锁定规则版本 → 支付后记录预估 → 有效核销/完成后计提 → 售后期及对账条件满足 → 可结算 → 结算批次 → 收款结果确认`

具体核销/完成条件和售后窗口按产品与合作方案配置，本文不指定天数。简单算例只用于验证规则：若演示净交易基数为 100 元，演示规则给直接推荐酒店 10 元，剩余 90 元由约定各方分配；这不是建议收费或商业承诺。

- 全额退款：取消尚未结算的计提，或对已计提/已结算记录生成冲正和后续抵扣/追回流程；不删除历史账本。
- 部分退款：按原规则和可解释的分配基数冲减，不重新套用当前新比例；尾差按固定规则处理。
- 结算失败：保持结算处理中或失败，不标记为已到账；重试不重复支付。
- 商户给酒店带客：客房收入、酒店非房收入、外部推荐成本分开列示，不能把客房佣金累计到非房收入里。

## 8. 各端入口与权限

| 端口 | 新增入口 | 主要动作 | 收益与数据范围 |
|---|---|---|---|
| 总部 PC/小程序 | 异业联盟中心 | 联盟商户、合作关系、产品审核、规则版本、争议、核销审计、对账 | 全平台汇总 → 城市/服务商/酒店/商户 → 订单与账本 |
| 服务商 PC/小程序 | 联盟拓展与运营 | 公海线索、邀请/添加商户、合作跟进、门店覆盖、上架协同 | 所辖合作方和服务商自己的份额；不代核销/替客户确认 |
| 酒店 PC/小程序 | 联盟创收 | 选品、上架、推广码、推荐订单、反向酒店商机、售后协同 | 本店带客效果、本店所得；前台不默认看财务全表 |
| 商户 PC/小程序 | 联盟经营 | 产品/门店、预约、订单、核销、售后、员工核销授权、推荐酒店需求 | 本商户经营；核销员工只看履约所需字段 |
| 驿呼百应 | 周边联盟/周边好去处 | 酒店场景选品、购买/预约、券包、售后 | 用户本人订单；显示真实销售/服务商户 |
| 趣会议/联盟推荐工具 | 发布酒店需求 | 会议/团队/住宿需求、方案确认、进度 | 用户本人需求；原始联盟来源固定保留 |

酒店小程序名称继续为“客满房非房收入”，底部“首页 / 订单中心 / 上传 / 分账 / 我的”不需为联盟改成另一套导航。“联盟创收”放首页功能区；订单中心按联盟消费/酒店大消费筛选；上传中保留会议/团队/协议单位三个明确入口。

商户核销与酒店前台操作日志沿用现有真实账号和当值机制。谁当前当值、谁上传、谁直接推荐、谁核销要分别可查，不能用一个员工名称统称。

## 9. 最小数据对象

| 对象 | 核心字段 |
|---|---|
| 联盟机构能力 | 机构 ID、经营类型、门店、地区、服务商归属、合作状态、员工授权 |
| 合作关系 | 合作 ID、酒店、联盟商户、服务商、适用产品、起止时间、状态、合同/规则版本 |
| 联盟产品 | 产品 ID、售卖/履约主体、消费门店、预约/核销方式、库存或时段、退款规则、价格版本 |
| 酒店联盟在售 | 酒店 ID、联盟产品 ID、上架状态、生效时间、授权价、推广入口 |
| 推广归因 | 推荐码、直接推荐机构/员工、酒店点位、工具、创建和生效时间；订单保留不可变快照 |
| 联盟订单/权益 | 订单 ID、实际售卖/履约方、用户、产品、金额、状态、权益有效期/次数、归因快照 |
| 核销记录 | 核销事件 ID、订单/权益、商户门店、核销员工、时间、结果、原事件与撤销事件 |
| 酒店商机 | 商机 ID、业务类型、三来源分类、具体工具、上传机构/员工、直接推荐方、联系人授权、承接酒店 |
| 分账/推荐收益 | 订单、收益方、基数、规则版本、金额、状态、退款冲正、结算批次 |
| 拓盟激活奖励 | 直接推荐方、目标机构、达标订单、规则/预算、审批、支付或冲正 |

合作终止后禁止新推广/新单，但历史有效权益和售后仍需要有责任方处理。不能通过删除合作关系让已购券失去核销和退款入口。

## 10. P0 开发顺序和上线验收

### P0：一个城市、小范围合作，先形成双向闭环

1. 联盟商户能力、合作关系、真实主体和服务商归属；
2. 单次到店产品与酒店选品，售价/核销/退款规则版本；
3. 酒店/员工推广码，来源快照及订单去重；
4. 用户购买、商户核销、取消退款、订单和分账明细；
5. 联盟推荐会议/团队商机，复用三来源、酒店抢单报价和客户确认；
6. 酒店和商户双向汇总，服务商覆盖/激活/成交追踪；
7. PC 与小程序同迭代开发，日志、权限和异常联调。

先不做全品类、储值通兑、复杂联票、多次核销、多人拆券、跨机构自动迁券或多级推荐。单跳酒店甩单沿用现有流程。

### P1：提高运营效率

预约时段与容量、商户连锁门店适用范围、合作到期提醒、直接推荐激活奖励、渠道对比、客服争议和自动对账；直接客房预订在真实房态/房价/退款能力可用后单独接入。

### 可执行验收案例

| 编号 | 场景 | 期望结果 |
|---|---|---|
| A01 | 酒店推广商户产品，客人购买 | 用户看到实际商户；酒店/员工归因保留；未付款不产生收益 |
| A02 | 酒店前台尝试核销联盟券 | 拒绝；只有指定商户及授权核销员工可操作 |
| A03 | 同一券重复扫码、退款与核销并发 | 只发生一次有效核销；退款和核销状态互斥、日志完整 |
| A04 | 商户完成服务后退款 | 原分账产生冲正；汇总与明细一致；不删除历史记录 |
| A05 | 商户联盟码进入趣会议发布需求 | 来源仍为获客工具上传，具体工具与商户推荐归因同时保留 |
| A06 | 酒店 A 抢单后不能承接，转给 B | 客户同意与 B 报价确认独立；原来源固定；只由最终承接酒店计成交收入 |
| A07 | 协议单位认领、商机抢单和报价 | 均不计营业收入或推荐费；必须关联后续有效订单 |
| A08 | 同一需求重复上传或员工换班 | 不覆盖原直接推荐；上传、当值、操作和提成人分别可追溯 |
| A09 | 合作暂停、商品下架、商户闭店 | 禁止新单；历史券可按责任方案履约或售后，不静默失效 |
| A10 | 非本机构查看订单或收益 | 接口和导出均拒绝；商户员工没有机构全财务权限 |
| A11 | 修改售价或奖励比例 | 已有订单保留旧版本；新订单读取新版本；演示费率不当真实规则 |
| A12 | 看 PC 和小程序同一订单 | 同一状态、归因和权限；支持同一退款/核销结果回查 |

上线以支付退款流水、核销日志、合同规则版本、订单账本和真实商户试点记录验收；界面截图仅用于确认产品设计。当前本文件处于方案阶段，未完成以上真实接入与验收。
